区财政多举措做好全区2018年防汛准备工作
自6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进入2018年汛期。根据预测,今年汛期北京地区降水量、出现大雨以上量级降水日数均比常年同期偏多,防汛形势较往年相比更为严峻。区财政主动提前谋划,充分发挥职能,增强资金保障,确保全区防汛工作正常运转。
一、分析总结,充分调研,提前谋划。区财政认真汇总分析往年数据,并多次前往区水务局调研,对我区低洼地段排水方案、雨洪利用工程、防汛设备设施等问题深入调研,横向对比其他区县相关方案及资金保障措施,未雨绸缪,在汛期到来前,做好充足准备工作。
二、建章建法,完善制度,充分发挥职能。针对防汛工作,区财政多次组织相关工作会,与各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并会同区水务局联合印发《丰台区“河长制”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丰财农[2018]168号)。河长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印发,为防汛日常工作的开展,在制度上做了更加完善的保障。
三、增强资金保障,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年初安排防汛专项经费750万元,在上半年,区财政积极前往项目现场,与区水务局共同勘察防汛设施实际情况,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做到胸有成竹,保证资金及时、准确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