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台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信息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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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台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2月16日在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bet007体育在线投注局长  李屹

    

各位代表:

受丰台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丰台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十三五”实现良好开局。在此基础上,财政收入规模跃上新台阶,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管理改革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以下数据为预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亿元,完成预算102%,比上年增长10.1%,同口径增幅20.5%;加市一般转移支付收入5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亿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收入合计173.1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7亿元,完成预算101.5%;加上解支出7.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亿元、年终结余8亿元,支出合计173.1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14.2亿元、支出预算为333.7亿元。预算执行中,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24.3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45.4亿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2%;加上年结余收入21.8亿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10亿元,收入合计56.2亿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86.2%;加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亿元、年终结余6.1亿元,支出合计56.2亿元。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4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成本4.3亿元、土地出让收益19.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比上年下降93.1%,主要是城市土地供给收紧,全区土地出让规模低于预期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38.8亿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支出。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亿元,完成预算167.8%,主要是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企业从14家扩大到20家,以及部分企业利润收入增长较快影响。其中,利润收入0.4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0.1亿元,收入合计0.5亿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亿元,完成预算150.5%。其中,资本性支出0.3亿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重组注资及孵化器项目建设;费用性支出0.2亿元,主要用于疏解腾退地下空间解除合同补偿经费。支出合计0.5亿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亿元,完成预算96.4%。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收入1.6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亿元。加上年结余收入10.4亿元,收入合计15.2亿元。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亿元,完成预算102.5%。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支出1.7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亿元。年终结余10.7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的,在财政决算编成后,还会有所变化。

(五)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北京市可将其发行的债券下达至各区县使用。

2016年北京市下达我区政府置换债券金额为1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亿元,专项债券10亿元,全部用于置换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金。

2016年,我区统筹财政性资金,切实降低债务规模,全年偿还债务105.7亿元。按照财政部清理甄别口径,截止2016年末,我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24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预计为227.5亿元,专项债务预计为22亿元。债务总额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429.9亿元限额以内(包括一般债务269.2亿元,专项债务160.7亿元),债务规模处于安全范围内,风险总体可控。

(六)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2016年预算执行效果

过去的一年,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区人大常委会要求,着力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结构调整,保障民计民生,强化财政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着力壮大财政实力,在抓好财源建设、夯实收入基础上取得新进展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营改增全面推开的挑战,坚持培植财源税源,努力发掘增收潜力,在财政收入新跨越中实现了结构更优、质量更高、基础更稳、动力更强的发展。

收入规模快速增长。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克服上年同期高基数、营改增税收分享比例调整等因素影响,一举跨越100亿元大关,实现财政收入104亿元,增长10.1%,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收入质量稳中有升。区级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8.4%,按原增值税划分比例计算,收入质量达到90.3%。主体财源更趋稳固。科技园区、丽泽金融商务区等功能区完成财政收入29.1亿元,占全区收入比重28%;重点税源企业完成收入71.2亿元,对整体收入增长的贡献达68.5%。增收动力不断优化。第三产业税收实现74.6亿元,占全区财政收入比重超过七成;科技、信息、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生物医药、成套设备等高新制造业合计增收贡献率达到28%,收入结构的不断优化,体现了我区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的发展成果。

2.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在推动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发展上取得新进展

坚持发展和转型同步,协同和疏解共进,产业和区域并举,针对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精准发力,用足用好财税政策,持续增强全区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

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投入资金1.2亿元,支持非首都功能疏解,落实一般制造和污染企业关停退出补助政策,推动大红门、新发地等地区物流基地和专业市场调整疏解,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能源、新材料、轨道交通、军民融合等产业加快发展,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落实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等支持政策,推动国家中医药改革试验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等项目建设,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投入资金1亿元,落实推进创新创业实施意见,支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零工社区”建设。发展多元化科技金融支持体系,全年共为4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拨付创新基金0.3亿元,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创新投融资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启动运行项目3个,投资规模80亿元,河西第三水厂、建筑垃圾处理厂等2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第三批示范名单。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看丹村等9个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涉及资金530亿元;成功运作全市首单政府购买棚改项目,争取国开行政策性贷款到位25亿元。改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安排0.8亿元设立产业创新发展基金,重点支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加快功能区建设。投入资金9.2亿元,推动功能区拆迁腾退、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及时兑现经济发展专项和企业奖补资金,重点支持金融商务、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产业集群培育及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丽泽金融商务区、科技园区等功能区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在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清理涉企收费项目的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全年通过“助保贷”为12家企业提供贷款授信1.2亿元。

3.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在实施精细管理、建设宜居家园上取得新进展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环境提升等“城市病”治理难题,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促进城市品质持续提升、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支持生态承载能力提升。投入资金5.6亿元,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推动“煤改电”、锅炉改造、减煤换煤、热计量改造、节能减排等项目建设,提升城市空气质量。继续实施平原造林工程,支持城市绿地、河道景观带、郊野公园等项目建设,完善城市绿化体系。推进水质保障河道综合整治,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

支持城市运行能力改善。投入资金14.4亿元,落实缓解交通拥堵行动计划,推动轨道交通、主次干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保障快速路、道路微循环等重点工程实施,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优化绿色出行环境。推进供电、给水、供热、供气、排水等管网建设,保障城市照明、道路清洁资金需求,提升城市维护水平。支持生活垃圾经济循环园、建筑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强化垃圾分类处理和污染治理能力。

支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投入资金1.4亿元,推进百日整治行动计划,重点加大对违法排污、无证无照经营、违法建设、安全隐患企业排查和清理整治的投入力度。支持方庄、科技园区、六里桥周边等地区环境提升工程,推动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综合环境整治,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支持人口规模调控。投入资金0.6亿元,落实人口调控工作方案,推动出租大院、群租房及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加大人口动态监测、抽样调查投入力度,提高调控预警能力。

4.着力促进民生改善,在增进百姓福祉、维护和谐稳定上取得新进展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民生投入保障机制,支持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使百姓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投入资金6亿元,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有效增加学位供给。落实城乡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任务,深化特色高中建设,支持中小学信息化、校舍维修改造、教学设备更新及教师培训交流等工作开展,促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强化职业学校基础应用学科建设,改善实训环境和条件。

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投入资金9.9亿元,落实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着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运营资助政策,增加养老设施有效供给,支持做好失能老人、重残老人护理,促进医养结合。提高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支持开展双拥和军警民共建活动,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投入资金4.1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保障大型设备采购、药品零差率销售等项目资金需求。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广家庭医生服务模式,鼓励全科医生培养,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大长辛店中西医医院投入力度,促进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提升。推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慢性病防治、疫苗接种、妇幼保健等工作全面开展。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6亿元,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周末百姓大舞台”、“戏曲进社区”等群众文化活动,促进文化资源共享。落实“三馆”免费开放政策,开展“书香北京文化丰台”全民阅读活动,提升社会人文素质。支持举办国际铁人三项赛、世界车模锦标赛等重大品牌体育赛事。推进体育设施综合利用,完善社区体育设施,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资金4亿元,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看丹村、东铁营等8个棚改项目以及宋家庄等5个老旧小区抗震加固项目启动搬迁改造,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万余套,向1.6万户(次)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0.2亿元。

保障城市安全平稳运转。投入资金3.9亿元,创新社会服务管理,推进“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社区规范化示范点及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等项目建设,实施社区办公用房达标工程,提升社区综合服务水平。加大食品药品监管投入力度,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食品药品及生产安全事故;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改善基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条件,“平安丰台”建设有序推进。

5.着力创新理财机制,在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上取得新进展

坚持把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作为中心工作抓紧抓实,立足“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科学谋划,主动作为,各项改革扎实有效推进。

着力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一是健全和完善预算体系。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将科技园区管理的区属国有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二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启动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研究通过跨年度滚动安排项目支出,提升财政对全区中长期重大任务的保障能力。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重点领域、重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以及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评价,2016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部门增加到7家;对8个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选择30个项目进行事后绩效评价,资金规模总计10.9亿元。四是推进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支撑贯穿于预算管理始终,建立财政信息一体化大平台,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财政核心业务系统相继建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财政管理格局基本形成。五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认真开展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严控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

着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强化税源分析管控,切实堵塞征管漏洞,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1.3万户企业顺利实现税制转换,新扩围四大行业税负全部实现只减不增。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通过收回以前年度资金,全年共盘活消化存量资金62.5亿元,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中央及市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管理,提升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益性;委托北京市财政局开展6期国库现金运作,资金总规模115亿元,在降低库款规模的同时,增加政府收益0.8亿元。三是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将转移支付资金等纳入动态监控范围,使动态监控范围拓展到所有财政资金和全部预算单位,全年动态监控资金量达到83亿元。

着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91个部门全面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并实现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先评审、后预算”的工作理念,全年评审项目566项,送审金额18.3亿元,节约财政资金3.3亿元,审减率达17.8%。完成2015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全面、完整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

着力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强化部门内控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区属82家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建立并实施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财政管理风险防控机制,出台会计、资产、法律、公共关系等11项风险防控办法,查找风险点866个,制定防控措施1000余项,财政防风险能力显著提高。二是强化财政监督。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涉及单位376户,核实资产283亿元,审查纠正各类会计差错7.7亿元;组织大额专项资金、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财政资金安全、财政票据、会计信息等监督检查,配合督查、审计等部门开展稳增长政策措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非税收入收缴等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三是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督。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及时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报告、决算报告;积极配合支持审计部门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及时反馈审计报告的意见;对人大和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整改落实。

各位代表,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里,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本届政府确定的财政发展预期目标得已全面实现,财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财政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一是财政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区级一般预算收入由2011年的60.8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104亿元,突破百亿大关,年均递增11.3%,五年累计收入430.1亿元,比上一个五年翻了一番。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07.2亿元增加到138.7亿元,年均递增5.3%,五年累计支出740.6亿元,是上一个五年的1.9倍,财政收支的快速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财政民生投入持续增加。五年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文化、医疗、社保、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共计406.7亿元,年均递增11.1%,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了经济发展的成果。三是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财政运行更加科学规范、安全有效,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能力稳步提升。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虽然保持稳步增长,但对部分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依赖性仍然很大,财政增收基础还不够稳固;落实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领域支出,都需要财政安排大量资金,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财政改革涉及多领域、深层次利益调整,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重道远。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编制好2017 年预算,对于贯彻落实好国家、北京市各项方针政策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努力保持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2017年区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核心引领、双轮驱动、两翼并举、统筹融合”发展战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难点转方式、补短板,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增强持续增长动力;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政策支出和重大建设项目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创新预算支出方式,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着力加大财政资金整合与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着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安排

根据宏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趋势变化、各领域支出需求,以及全区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和重点任务情况,按照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1)收支安排主要考虑因素

收入方面:从有利条件看,全区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经济增长的活力和财政增收的动力在持续增强。“一轴两带四区”的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丽泽金融商务区、科技园区等功能区快速发展,重大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产业结构调整、激活民间投资、扶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效果逐步凸显;经济发展正在发生新的结构性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驱动更加明显,这些积极变化将切实增强经济自主增长的活力和动力,夯实财政持续增收的基础。

从制约条件来看,一是宏观经济运行仍存在下行压力。在国内外经济运行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的大背景下,我区经济发展尚处于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经济下行压力会传导至财政收入领域。二是财税政策调整会带来减收影响。2017年,随着营改增试点改革的深入实施,减收影响将从今年的8个月扩大至全年,减收规模进一步加大;同时,初步测算明年增值税分享比例调整减收规模6.6亿元,将对2017年财政收入产生较大影响。三是增收基数压力持续加大。2016年房产交易等一次性、外部机遇性增收因素占比较高,给下一年财政增收带来很大压力;近年来我区财政收入一直保持较高增速,也加大了今后财政收入在高基数上增长的难度。

支出方面: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各领域要实现创新发展,都对财政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经济领域看,为促进经济“稳增长、调结构”,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非首都功能疏解、科技创新驱动,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提高区域经济质量,需要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强劲支撑。从社会领域看,为解决城市发展中人口、资源、环境等突出问题,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需要继续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事项的投入;同时,大气污染防治、“煤改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的推进力度不断加大,也需要财政资金予以保障。在财政资金需求不断增加的同时,财政支出结构日益固化,优化结构、统筹安排资金的难度明显加大。

(2)收支安排总体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12.3亿元,增长8%以上;加市一般转移支付收入6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亿元,收入合计192.5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6亿元,增长32.4%;加上解支出8.9亿元,支出合计192.5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图

2017年区级预备费安排2.1亿元,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符合《预算法》关于“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的要求。

2017年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7588.7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4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00万元,主要是支出科目统计范围调整影响。若剔除此因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16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262.9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6685.8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安排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5685.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98.8亿元,增加274.4亿元,主要是统筹考虑2017年土地供应情况,预计土地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98.5亿元(包括土地出让成本154.9亿元、土地出让收益143.6亿元)。加上年结余收入6.1亿元,收入合计304.9亿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3.1亿元;加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1.8亿元,支出合计304.9亿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0.3亿元,下降28.8%,主要是2017年国有企业利润率预计有所降低。其中,利润收入0.3亿元。收入合计0.3亿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亿元,下降39.1%。其中,资本性支出0.2亿元,主要用于企业改制重组注资;费用性支出0.1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功能疏解补偿经费。支出合计0.3亿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5.5亿元,增长14.4%,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收入2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亿元;加上年结余收入10.7亿元,收入合计16.2亿元。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2亿元,增长15.7%,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支出2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亿元。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丰台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

(三)2017年财政政策和重点支持方向

1.聚焦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全力推进创新发展

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排资金4.8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去、治、进”各项政策措施,重点结合功能疏解推进污染企业调整退出、批发市场关停升级等;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大红门、新发地等重点疏解区域传统企业向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支持科技园区、丽泽金融商务区等功能区建设、发展,加快培育现代金融、制造、科技服务、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集群,提高功能区对产业的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落实营改增试点改革和中小微企业减税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运营成本;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安排资金2.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鼓励石墨烯等前沿技术研究,促进生物医药、轨道交通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推动国家轨道交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中心等产业载体建设,搭建“专利萃取众创平台”、国防知识产权投资交易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零工社区”和众创空间发展;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计划,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发展,打造创新创业新引擎;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支持科技与文化深度融合,促进文化创新发展。

2.聚焦治环境提品质固长效,全力推进绿色发展

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谋划构建宜居城市的财政投入机制,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治理及改善,全力构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绿色生态城市。

持续提升空气质量。安排资金4.1亿元,主要用于继续实施空气治理各项措施,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保障煤改清洁能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等重点项目支出,推动基本实现全区无煤化;支持淘汰落后老旧机动车,鼓励提高新能源车辆使用比例;继续推动既有节能建筑热计量及农宅抗震节能改造,提高住宅抗震节能保温标准。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安排资金4亿元,主要用于继续推动平原造林建设和养护工程,保障“五河十路”、第二道绿化隔离带绿化工程养护、重点绿化工程养护、山区生态林管护等项目资金需求;支持小清河北支沟等4条河道部分河段治理,推动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城市节水、防汛抗旱等项目建设,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落实水污染防治方案,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推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运行及污水收集设施建设,保障水质断面考核达标。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安排资金0.7亿元,主要用于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支持生活垃圾循环经济园运转及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推动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建设,完善城市垃圾处理体系。

3.聚焦补短板筑底线惠民生,全力推进和谐发展

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民生的投入力度,着力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民生保障能力和水平。

推动教育公平优质发展。安排资金6亿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办园条件提升,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保障基础教育阶段教育资助政策,推进基础教育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整合,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支持中小学开展课外体育、艺术、科技活动,推进素质教育建设;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力度,提升教师综合素质;落实学习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推进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居民终身学习需求。

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安排资金11.4亿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困难群体救助、福利机构建设;实施“医养结合”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区创建,保障养老(助残)服务券、养老照料中心建设补助、95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医疗补助等政策落实;推动各项就业促进政策实施,保障社会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保险及岗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

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安排资金5.7亿元,主要用于落实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政策,支持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医联体建设,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支持推广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传染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等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提升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支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促进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

推动文化体育建设。安排资金2.2亿元,主要用于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和公共文明引导行动,开展首都文明示范区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加快推进戏曲文化中心、国家数字出版基地项目建设,支持完善基础公共文化设施,继续举办“花好月圆传戏韵”、“北宫音乐厅”等品牌活动,推动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着力构建具有丰台特色的区域文化体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动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支持举办国际铁人三项赛、醒狮杯越野跑、健康丰台人等体育品牌活动。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资金1.7亿元,主要用于推进棚户区改造,支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资金等,促进居民居住条件改善。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安排资金20.1亿元,主要用于加快城市主干路、交通疏堵改造工程建设,保障道路大修、养护等资金需求,推动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体系,提升交通承载能力;支持水、电、气、暖等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向河西等薄弱地区延伸;支持城乡结合部及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道路环境提升工程,让城市更加整洁有序;落实人口调控措施,实施违法建设拆除及地下空间整治等项目,严格控制人口规模。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安排资金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网格化体系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三网融合;加大对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促进增强社会治理整体合力;支持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能力,实施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支持开展消防、交通、生产经营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强化全链条风险监测控制,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三、奋发进取,努力做好2017年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2017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区委、区人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实现国有资本收益的20%上缴一般公共预算,提升政府统筹配置财力资源能力。

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滚动规划管理改革,编制2017-2019年区级中期财政规划,选择12家部门开展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试点。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模式。坚持“一项资金、一个办法”,推动健全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对已制定配套政策的专项资金在预算编制中予以优先保障。

强化项目库建设。结合财政中期规划,探索项目库标准化管理模式,将投资评审、绩效评价与项目库建设有机结合,推动项目向前端延伸,项目库中已完成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的,预算予以优先安排。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变化,运用大数据完善财政收入预测分析体系,做好重点企业、主要行业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提高税收预测分析的准确性和前瞻性;依托“金税三期”信息平台,完善综合治税机制,健全税源信息化管理体系,依法强化税收征管,突出税收风险应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努力保持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

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完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通报制度,分解落实月度支出任务,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提高支出有效性和均衡性。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抓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使用工作,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对当年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压缩次年财政预算规模。

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贯彻“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从紧安排预算,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扩大授权支付范围,简化资金支付程序;强化国库库款管理,将库款保障水平控制在规定标准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发挥政策资金合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保障稳增长、调结构、疏功能等各项经济发展政策落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有效支持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主导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按照“直接变间接、资金变基金”的原则,继续推进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统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文化、科技等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坚持“以事定费、费随事转”,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棚户区改造、居家养老服务、道路保洁清扫作业等重点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轨道交通、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运营。

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综合运用奖补、贴息等各种政策工具,加大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投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四)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发行、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结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统筹财力,积极降低债务规模。按照北京市统一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严格执行债务预算管理制度,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稳妥推进债务公开。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财政监督检查

深化预决算公开改革。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部门全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严格执行政府债务、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制度。

健全绩效评价体系。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扩大事前评估范围,做好重大政策、重点项目事前评估工作。优化绩效指标设计,围绕“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和环境性”等维度设计优化评价指标,建立行业绩效指标与部门绩效目标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评价,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大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绩效评价重点,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点依据。

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推动资产管理工作与部门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工作实现有机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预算监督检查。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加强预算约束力,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督。对人大、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认真采纳、及时整改,并把落实整改意见与加强财政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努力从源头上杜绝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各位代表,2017年预算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中央、北京市和区委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确保顺利实现全年预算目标,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首都中心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