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台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丰台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5年1月14日在丰台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bet007体育在线投注局长 李 屹
各位代表:
受丰台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丰台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区政协大力支持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北京讲话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区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健康增长,重点支出需求得到有效保障,财政预算执行更加科学规范和透明,圆满完成了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1亿元,增长12%,完成预算的101.8%。加市一般转移支付收入3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5亿元,收入合计120.7亿元。
201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1.5亿元。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及新预算法精神,我区超收收入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亿元,增长7.8%,完成预算的106.1%。加上解支出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支出合计120.7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1.收入预算主要科目执行情况
(1)增值税1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7.4%。主要是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带动下,商业及制造业增值税保持平稳增长,以及“营改增”试点稳步推进,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改征增值税增长高于年初预期。
(2)营业税3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主要是金融业、服务业和建筑业营业税增长较快,带动营业税增长。同时,受“营改增”扩围及房地产调控影响,营业税增幅有所降低。
(3)企业所得税1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主要是随着我区深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金融、房地产、服务等主体行业保持稳定增长,相应带动企业所得税收入高于年初预期。
(4)城市维护建设税7.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城市维护建设税作为流转税附加税,与增值税、营业税等的增长表现同步。
(5)土地增值税3.8亿元,完成预算的65.7%。主要是受房地产下行预期及2014年基数较高影响,土地增值税增长大幅低于年初预期。
(6)非税收入6.1亿元,完成预算的115.5%。
2.支出预算主要科目执行情况
(1)教育支出29.5亿元,完成预算的112%。主要是:投入1.3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8所,有效缓解入园难题;投入1亿元,落实基础教育阶段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的投入,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及改造工程,新增中小学学位2000个,支持4.89万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投入0.6亿元,实施高中办学标准达标工程,为4所高中高标准配备实验室设施设备,推动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增加投入0.6亿元,推进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和重点教育工程建设,重点支持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丰台学校、北京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云岗中学等“名校办分校、高校办附属”项目建设,鼓励向优质民办教育机构购买服务,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投入1.1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实现中职教育全免学费;投入0.3亿元,加强教师培训,鼓励引进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其中:教育法定支出20.2亿元,比上年增长8.93%,高于区级财政经常性收入8.92%的增幅。
(2)科学技术支出5.2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主要是:投入4.7亿元,加快推进中关村丰台科技园建设,重点用于园区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环境提升等;投入0.2亿元,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企业自主创新、信息化发展等;投入0.07亿元,开展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动“科普牵手”工程顺利实施。其中,科技法定支出0.2亿元,增长8.93%,高于区级财政经常性收入8.92%的增幅。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亿元,完成预算的114.5%。主要是:投入0.4亿元,落实“三馆”免费开放政策,支持电影公益放映、周末场演出,精心打造“发现丰台之美”、“书香北京文化丰台”、“卢沟晓月”等特色文化活动;增加投入0.2亿元,推进方庄数字文化中心、卢沟桥历史博物馆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增加投入0.4亿元,加快社区文化馆、图书室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满足居民文化需求;增加投入0.4亿元,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支持宛平城、长辛店二七大罢工旧址修缮工程,保障汽车博物馆基本运行和陈列布展经费需要;增加投入0.07亿元,加快广电新媒体中心二期建设,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投入0.6亿元,继续办好国际铁人三项赛、彩色跑、越野跑等品牌赛事;增加投入0.2亿元,创建75个体育生活化达标社区,更新77套全民健身器材,群众锻炼身体的环境条件继续改善。其中:文化法定支出0.4亿元,增长8.93%,高于区级财政经常性收入8.92%的增幅。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亿元,完成预算的128.9%。主要是:增加投入0.7亿元,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中的基础养老金、无保障老人养老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430元/月和350元/月;投入2.1亿元,做好对居家养老(助残)服务补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以及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等资金保障;增加投入0.2亿元,提高就业补助资金标准,推进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建设,保障各项再就业政策落实;新增投入0.2亿元,落实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新建6个养老照料中心,增加养老床位2030张;投入0.1亿元,新建10个社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7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实现262个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5)医疗卫生支出7.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主要是:新增投入0.3亿元,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至1270元/人·年,人均增加450元;增加投入0.2亿元,用于我区非收支两条线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差率药品销售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投入1.2亿元,支持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医疗就医环境改善,提升丰台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南苑医院、铁营医院等公立医院医疗水平;投入0.6亿元,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免费开展精神疾病治疗、妇女“两癌”筛查、疫苗注射、适龄儿童健康体检等;投入0.1亿元,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投入0.1亿元,提升食品药品风险监测水平,确保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其中:卫生法定支出3.1亿元,增长11.81%,高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的增幅;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支出0.2亿元,增长8.93%,高于区级财政经常性收入8.92%的增幅。
(6)节能环保支出1.5亿元,完成预算的1415.9%。主要是:投入0.7亿元,用于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支持老旧车淘汰、大气污染物监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以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等;投入资金0.1亿元,保障环境信息监控中心运行维护、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应急监测系统升级维护,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7)城乡社区支出22.1亿元,完成预算的114.7%。主要是:投入1.3亿元,支持实施交通设施、道路微循环及拥堵点改造工程,鼓励设立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增设小区停车位,提高百姓出行效率;投入8.2亿元,支持开展环境整治工程,加强城市道路、道路照明、地下管网等公共设施维护,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和废弃物管理,提高城市承载能力;新增投入0.2亿元,提高粪便处理能力,将粪便处理费由每吨56元调整至82元;投入2.1亿元,推进平原造林、西部山区生态恢复工程,支持城市森林公园、园博绿道建设,绿化美化城市环境;新增投入0.4亿元,支持开展园博景观提升工程,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园博如期开园;投入2.5亿元,发放居民供热燃料补贴,保障供暖工作顺利进行;投入0.3亿元,支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和管理监督,保障城市网格化信息系统和监控信息系统运行,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8)农林水支出5.5亿元,完成预算的81.1%。主要是:投入0.3亿元,成功举办2014年世界种子大会;投入0.9亿元,推动农业综合开发,加快农业研发培育基地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投入0.6亿元,落实河道整治、农田水利、雨洪利用等项目资金,推进河西再生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晓月苑污水厂污水处理能力,保障城乡用水需要;投入2.6亿元,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平原造林土地流转补助资金,支持通道绿化、彩叶工程、植被恢复、森林防火等项目实施;投入0.3亿元,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保障农村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其中:农业法定支出1.9亿元,增长8.93%,高于区级财政经常性收入8.92%的增幅。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亿元,完成预算的138.1%。主要是:投入0.4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专业化发展,重点推进医学影像系统、治疗级无创呼吸机等项目产业链建设;投入0.7亿元,落实企业奖励兑现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投入0.06亿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强化安全隐患治理。
(10)公共安全支出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主要是:增加投入0.3亿元,推进安防设施改造及标准化建设,增加驻区辅警253人,为57个老旧小区安装探头、抬杆等安防设施;增加投入0.1亿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全区102个法庭全部实现高清数字化。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亿元,完成预算的84.2%。主要用于推进升级政务公开、决策系统等自动化管理体系,强化政府职能,提升部门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5.1亿元,增长124.5%,完成预算的222.9%。加上年结余收入39.6亿元,收入合计214.7亿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3.7亿元,增长176.2%,完成预算的259.4%。年终结余11亿元,支出合计214.7亿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1.政府性基金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0.2亿元,完成预算的131.1%。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亿元,完成预算的112.9%。
(3)政府住房基金收入89万元,完成预算的111.3%。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73.9亿元,完成预算的224.4%。其中:土地出让成本135.4亿元;土地出让收益38.5亿元。超预算主要是土地成交额攀高,带动土地收入增加。
2. 政府性基金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亿元。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用于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2)城乡社区支出202.2亿元。主要是:投入110亿元,用于土地开发及相关费用等支出;投入2.3亿元,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加快周云路、云岗西路、青龙湖5号及23号路等项目建设,打通一批交通卡口瓶颈;投入0.8亿元,落实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加快培智学校、长辛店铁路中学改扩建工程,支持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完善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配套设施;投入0.2亿元,推进园博绿化景观及相关设施建设,支持清洁能源改造工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0.7亿元。主要用于做好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返还。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其中,利润收入0.16亿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主要用于设立节能环保基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4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亿元,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收入1.7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亿元;上年结余9.2亿元。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4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亿元,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支出1.7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亿元。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丰台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鉴于2014年预算执行尚未完成,目前列报的财政收支数字均为预计数,待2014年市区财政结算后,有关数字和内容会有所变化,届时将通过财政决算草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2014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4年,财政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区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按照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审查结果报告的要求,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较好地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2014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整体呈现“高开回落、企稳回升”的运行态势。一季度,受宏观政策调控、上年甩尾以及同期高基数影响,财政收入增幅偏低且波动较为明显。后三季度,财税部门共同努力,克服各种收入不利因素,加强税收服务与征管,使财政收入增幅有了较大提升,并最终实现平稳增长。在此基础上,我区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税收收入突破80亿元,增长11.4%,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3%;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0%,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财政收入上得到充分体现。
2.支持经济力度加大
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难得机遇,不断完善财政扶持政策体系,全区经济建设性支出累计41.8亿元,有力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积极落实促进丽泽金融商务区、中关村丰台科技园发展扶持资金和政策,努力培育中国证券、诚通财务、华电工程、科园信海等领军企业,加快推动康盛伟业、三友创美等公司实现新三板上市,产业聚集效应初显,功能区带动作用显著提升。安排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加大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着力引导低端业态淘汰转移,有力促进了大红门等区域型批发市场疏解。积极筹措资金,设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搭建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落实中小企业担保政策,企业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增强。稳步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近5亿元,对转方式调结构的助推作用逐步显现。
3.城市环境持续改善
针对“城市病”、大气污染等城乡环境建设突出问题,深入推动实施“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逐步缓解我区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安排资金2.6亿元,落实“清洁空气行动”,着力优化水环境和城市绿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投入资金0.2亿元,加大群租房治理和违法建筑拆除力度,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 “黑车”、小广告、露天烧烤等城市管理问题,圆满完成了APEC环境治理保障工作。加大对流动人口规模调控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流动人口规模调控与街乡镇体制挂钩机制,充分调动街乡镇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
4.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思路,将财政支出进一步向改善群众就学、就业、就医、住房、养老、安全等方面倾斜,安排资金1.3亿元,全面落实2014年政府办实事项目,确保民生政策切实惠及百姓生活。健全财政引导、多元投入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筹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医疗、教育、市政建设等领域的投资运营,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满足群众需求。完善民生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各项财政政策的集成效应,不断加大争取政策资金力度,切实把政策用足、用好,更好支撑事业发展。在加大民生投入的同时,更加注重强化财政民生支出的监督管理,着力在资金使用绩效上下功夫,促使财政民生投入由“舍得花”向“花得好”转变。
5.厉行节约更加深化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会议费、在华国际会议经费、国内公务接待费、外宾接待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用定额标准体系,严格水电、会议、培训等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积极消化和压减当年结余结转资金,逐步清理历年滚存结余,经清理收回资金0.8亿元,财政资金的统筹效能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水平,严防资金支付风险。
6.财政改革扎实推进
围绕财税体制改革重点,着力创新财政管理运行机制,预算约束不断增强,预算执行高效有序,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社保预算报送区人大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科学调整乡镇体制资金测算方式,完善乡镇预算管理,基层发展活力充分释放。公务卡改革迈出突破性一步,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对4个部门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对5项重大项目实施事前评估,对23个部门的26个财政预算支出项目进行了事后绩效评价,涉及资金总计14.5亿元。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工作,全区政府采购总额18亿元,完成投资评审项目490个,平均审减率16.08%,财政管理效率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加快推进信息化系统一体化建设,“数字财政”平台初步搭建。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创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实现了资产的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积极实施多元化融资战略,灵活运用资产管理、委托债权投资交易等市场化投融资手段撬动社会资本投向重点项目建设,累计筹集资金115亿元,有效缓解了资金支出压力。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合理测算控制债务规模,健全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机制,有效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财政监督,突出抓好重大政策落实、会计信息质量和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维护了良好的财经秩序。着力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预算公开部门由2013年的32个增加到50个,并首次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政府“三公经费”预算和50个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自觉接受人大和审计监督,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意见,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7件,其中主办3件,全部按期办结。
各位代表,总体来看我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发展改革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受外部环境复杂、经济转型升级压力加大以及政策性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二是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调整优化,财政民生保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地区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异仍需缩小;三是财政管理改革还需深化,虽然财政部门不断完善管理方式,但与新出台的预算法要求相比,部门“重预算,轻执行”、预算执行较慢、专项结余较大的情况仍有待改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支面临的形势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新预算法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我区经济发展面临很多机遇和有利条件,也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从有利条件来看,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深入推进、深化改革红利的逐步释放,“高精尖”产业结构的加快构建将进一步激发区域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特别是非首都核心功能的疏解、低端落后产业的腾笼换鸟、首都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区域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全区经济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财政持续健康发展具有不少新的有力支撑。同时,必须看到经济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财政减收增支因素较多,改革、发展和保障任务很重。
从财政形势看,2015年财政收支形势仍然偏紧,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收入方面:一是新常态下宏观经济增长可能放缓。未来一段时期内,随着经济由过去的高速增长转入平稳增长,财政收入中速增长将呈常态化,这一趋势已经初步明朗。二是结构性减税将更加深入全面。国家加快推进税制改革,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直接影响财政收入的增长。三是重点行业拉动效应减弱。随着调整经济结构、控制人口增长、治理大气污染等调控政策的逐步落实,房地产业、服务业等行业税收情况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大,短期内财政收入会受到影响。四是增长基数逐年提高。随着我区经济多年的快速发展,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带动财政收入总量逐年增加,相应的高基数效应给财政增收带来很大压力。支出方面:当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推动丽泽金融商务区、丰台科技园区等重点功能区建设,全面实施城南第二阶段行动计划等仍需要保持较大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在更高起点上满足民生需求的难度不断加大,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推进城镇化和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病”治理、人口缓解等重点任务,需要持续加大财力支撑和保障。
(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2015年我区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央经济会议精神,以习总书记视察首都重要讲话为指引,以实施新预算法为契机,围绕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发展定位,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努力保持区域财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更加注重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城市经济培育、生态文明建设和民生福祉改善;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健全财政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93亿元,同口径增长 8%。同时,根据财政部要求,自2015年起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收入(其中本区涉及4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按照新口径,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01亿元,增长17.3%。加市一般转移支付收入33.5亿元、调入基金结余11亿元,收入合计145.5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2亿元,增长22%。加上解支出0.3亿元,支出合计145.5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1.收入预算主要科目安排情况
(1)增值税13.5亿元,增长10%。主要是2015年国家继续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将相应增加部分增值税收入。
(2)营业税34.1亿元,增长4.7%。主要是丽泽商务区开发建设的深入推进,有助于金融、商务等服务业保持稳定增长。但是,“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将相应减少部分营业税收入。
(3)企业所得税13.9亿元,增长12.7%。主要是随着我区经济调整转型的深入推进,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有利于企业所得税保持平稳增长。但是,要素成本上升、资源环境制约、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预计将对企业所得税增长带来一定影响。
2.支出预算主要科目安排情况
(1)教育支出46.3亿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新增投入0.4亿元,支持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丰台学校、北京十二中张仪村校区等项目建设;增加投入0.3亿元,支持“三通两平台”建设,促进教育信息化发展。
(2)科学技术支出5.4亿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新增投入0.5亿元,保障促进经济发展综合政策资金落实,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创业创新;新增投入0.03亿元,开展科普资源牵手工程,新建2个社区科普体验厅,提高科普传播能力。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亿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新增投入0.4亿元,保障科技体育馆、国际汽车博览中心正常运转,推进文化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新增投入0.04亿元,支持承办世界青少年数独大赛、高雄灯会艺术节暨第四届北京特色周活动,做响丰台文化品牌;新增投入0.1亿元,创建77个体育生活化社区,更新36套全民健身工程器材,开展“健康丰台人”科学健身推广活动,促进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均衡发展。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亿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投入0.3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将其中的基础养老金、无保障老人养老补贴人均补助标准分别由430元和350元提高到470元和390元;增加投入0.2亿元,落实就业补助资金,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新增投入1亿元,安排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新增投入0.05亿元,加大困难群体救助力度,落实社会办福利机构补贴,保障儿童福利院、救助站运转维护;增加投入0.03亿元,新建、改建46个早餐网点、便利店及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亿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投入0.3亿元,提高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差率药品销售和社区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标准,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增加投入0.07亿元,提高食品药品检测覆盖率,加大食品药品风险监测力度,强化风险预警。
(6)节能环保支出1.7亿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投入0.3亿元,实施既有节能建筑计量改造工程,落实供热企业“清洁能源”改造及燃料补贴资金;新增投入0.1亿元,支持环保规划编制,推进环境管理网格化系统及污染预警系统建设,促进环境执法能力提升。
(7)城乡社区支出24.6亿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新增投入1.3亿元,落实老旧小区治理专项资金,推进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新增投入0.8亿元,开展 15条道路大修,加快地下管网改造及架空线入地,为20条历史遗留市政道路安装路灯,改造10座旱厕、22座公厕,保障6500辆公租自行车运行维护;新增投入1.7亿元,改善环卫人员作业条件,加强城市道路养护、卫生保洁、粪便处理能力;新增投入0.5亿元,支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新建40个垃圾分类达标小区,新建、改建13座垃圾中转站;新增投入1.9亿元,实施5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循环经济园建设,保障垃圾处理及清运设施正常运转;新增投入0.2亿元,支持扩大平原造林面积,加强绿地养护,提高城市绿化率;新增投入0.2亿元,用于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和管理监督、建设工程检测和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市容环境监测等。
(8)农林水支出6亿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新增投入0.1亿元,用于增设区内河道出境断面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改善区内河道水质。
(9)公共安全支出9.6亿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新增投入0.6亿元,实施“科技创安”工程,重点推进老旧小区安防改造、道路监控、图像资源整合、高清平台联网等项目建设;新增投入0.1亿元,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有效压减交通事故、保障道路畅通。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亿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新增投入0.2亿元,支持建立街乡镇(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保障485名安全员工资待遇及基础装备经费落实,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3.2015年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0.9亿元,与2014年预算1.3亿元相比,降低29.3%,主要原因是我区贯彻落实中央及北京要求,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3亿元,较2014年预算降低15%;公务接待费0.03亿元,较2014年预算降低6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亿元(其中,购置费0.2亿元、运行维护费0.6亿元),较2014年预算降低27.3%。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区级政府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61亿元,同口径下降8.1%。主要是统筹考虑2015年土地供应和土地市场情况、及2014年基数较高等因素,土地收入预期较上年减少。按照新口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153亿元,下降12.6%。加上年结余收入11亿元,收入合计164亿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6亿元,下降32%,主要是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收入下降,相应减少安排支出。加上解支出7亿元、调出资金11亿元,支出合计164亿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收入科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0.2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52.8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成本142亿元,土地出让收益10.8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支出科目:城乡社区事务145.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45.8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0.2亿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0.17亿元,增长6.7%,主要是预计企业效益较上年有所增长。其中:利润收入0.17亿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7亿元,增长6.7%,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结构调整、重大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劣势企业调整退出等。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我区首次正式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2项社会保险基金。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预期14.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亿元,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收入1.7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亿元;上年结余9.9亿元。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4.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4亿元,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支出1.7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5亿元。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确保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
2015年,我们将按照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要求,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区委既定的工作思路和措施,扎实做好财政管理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
(一)加大财源建设力度,促进财政增收
创新组收工作模式。积极推进税源管控体系建设,强化源头管控,加快财库银信息平台及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增强税种分析、行业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能力,实现税源横到边、纵到底的无缝隙管理。继续拓展和深化组收联动机制,提升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的效率,扩大工作协同的范围,使部门合力得到更大发挥,实现既有财政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
创新税源建设体系。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准确把握企业税源总量、质量及其结构,科学预测税收走势,增强税收征管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新兴业态和流动税源监管,扎实推进税收属地化管理,探索提高招商引资企业对区域经济贡献度的可行措施。充分发挥各街乡镇、各部门的基层、行业优势,将税源建设工作做到细处、实处,为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充分的保障。
(二)加大资金引导力度,推动经济发展
深入研究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涉及的财政问题,严格落实非首都核心功能产业调整疏解方案,精准定位产业资金扶持方向,实施差别化财政扶持政策,引导地区产业实现更高层次转型发展。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探索运用财政贴息、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国有资本金、股权基金、创投基金等扶持模式,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突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深入推进结构性减税,做好“营改增”改革试点扩围工作,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民间投资的财税政策,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建设幸福丰台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完善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提升高中教学质量,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支持教育集群建设,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逐步缩小区域、校际差距。保障和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水平提升,为全区教育事业实现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水平,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推动建立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管理新模式。全面落实社会养老保障政策,鼓励社会办养老、居家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发展,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切实保障。支持社会化管理创新,加快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进程,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支持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支持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补助政策,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奠定良好基础。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推进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及整治工作,增强突发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推进文化体制创新。着力优化文化支出结构,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公共文化数字工程建设,支持基层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建设,整合基层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产品开发和服务,推动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筹措资金,加快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棚户区及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实际需求。
促进城市功能环境提升。支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扩大城市森林覆盖面积,加强水环境治理,努力让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促进实现绿色发展。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和监管能力投入力度,重点推进老旧小区治理工作,改善百姓居住条件和环境。加快推进人口调控工作,支持做好群租房、地下空间、违章建筑等专项整治,鼓励开展人防工程公益化利用,有效减少流动人口再聚集,确保“三年调控目标”顺利完成。
支持“平安丰台”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为重点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大管理创新力度,深化财政改革
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探索建立将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深化绩效预算管理。坚持预算绩效管理为预算服务的理念,探索实现全过程绩效控制的工作方式,加强重要领域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项目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管理,扩大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建立完善对项目单位的反馈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同财政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健全债务管理及投融资体系建设。在积极运用公私合作(PPP)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利用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理清债务主体,明确债务类型,实行债务分类管理和限额控制,逐步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控和化解债务风险。
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凡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均探索以政府采购的形式向社会购买服务,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做好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动我区89家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并首次将预算公开内容全部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同时,公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
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着力推进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上线实施,有效支持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拓宽预算单位财务软件集中管理系统应用范围,建成覆盖所有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现与市财政应用支撑平台纵向贯通。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全面保障财政业务系统的有序运转和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
(五)加大监督约束力度,提高管理效能
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新预算法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中央、北京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着力研究建立符合我区实际、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的现代财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依法接受人大及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全力建设法治财政、民生财政、稳固财政、阳光财政、效率财政。
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出国经费在上年预算基础上压缩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现行政策标准上压缩5%,公务接待费核算标准调减至1.5%,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严格控制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控制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2015年底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超上年,切实增强财政统筹能力。
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工作。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更好发挥政府采购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力度,加强对项目前期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全过程的跟踪评审。
各位代表,2015年全区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人民幸福的新丰台作出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1.全口径预算: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此次《预算法》修订,将传统的一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等概念统一为一般公共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按照统筹级次,我区编制城乡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
6.2015年将部分政府性基金收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为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财政部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具体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11项基金。其中涉及我区的共有4项,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森林植被恢复费。
7.预算超收收入: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果实际完成的预算收入超过年初收入预计规模的部分。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9.结余结转资金:按预算工作目标是否完成,划分为结转资金和净结余资金。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净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1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指政府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拨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1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所有财政性支出都要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12.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即具有一定的透支信用额度的银联标准信用卡。建立公务卡制度,是建立廉洁高效阳光政府的需要,是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1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它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14.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
15.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指实时监控财政资金支付全过程,充分发挥反映、提醒、纠偏、规范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查处违规或不规范操作问题,着力加强预算管理与监督,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16.公私合作(PPP)模式:是指在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过程中,政府与私人部门建立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的合作机制。
17.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经费补助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等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因公益性项目建设形成的债务。被认定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举债项目应是公益性项目,二是地方政府承担还款责任。